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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政府网发布:今天起开展专项治理

来源: 张家口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1日 浏览: 36834

5月31日张家口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主城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从今天起到11月底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看看吧!


一、治理范围


重点查处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崇礼区、万全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加装,以及违法通行、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等行为。各县、各管理区根据此方案要求同步开展整治行动。


二、治理重点


(一)生产环节。排查本地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设立时间、生产规模、产品及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等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销售环节。排查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对未取得销售许可、超范围销售、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治理。

(三)使用环节。组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督促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醉酒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三、部门分工


市公安局:

有效预防和处置我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期间可能发生的聚集、堵路、上访等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上牌,年底前完成上牌工作;

负责对各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专项工作小组进行业务培训;

6月1日起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科学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设施标识;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根据全市统一规划,监控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数量,加强运维车辆的规范管理;

负责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备案,督促运营企业对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配备头盔;


市商务局:

督促指导外卖企业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要求逐步淘汰更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市消防救援支队:

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对拒不整改的车主和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四、实施步骤


集中治理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道路行驶各环节,对非法生产销售、超范围生产销售、以欺骗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非法拼装改装的企业、商业网点、修理厂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上牌工作;


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做到“逢车必查、见违必纠”,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改装拼装、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提高综合治理效果。


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全面总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对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常态化监督,坚决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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